近日,备受百姓关注的鹤岗市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开标评标工作在纪检、检察等部门的监督下,在省城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任务。此项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总造价4545万余元。
鹤岗市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是列入国务院2006-2010年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主要是解决松花江、黑龙江流域污染问题。该工程总长为35.2公里,日处理污水5万吨,再生水3万吨,期限为三年,分为两个阶段。这次评标的是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总长为15.2公里。为了保证此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建设单位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招标工作进行之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首先到市检察院预防处对参与投标的双鸭山市市政工程公司、七台河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伊春市市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等五家单位进行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经网上查询,投标的五家单位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在评标会上对各位评审专家进行了宣读,为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分提供了依据;其次,对工程标底编制、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开标会、评标会进行了全程的跟踪和监督,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经过评审专家综合评定,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中标。
此次鹤岗市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标志着松花江、黑龙江流域鹤岗段的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