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洲现行污泥处理方式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设施有责任用最经济和最生态化的方式,对污水处理后得到的污泥进行处置。
下列表一:不同国家污泥产量和处置方法

过去几年,由于欧盟和各欧洲国家出台了更严格的法律和法规,在欧洲污泥处置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下面是几个带来很大变化的里程碑:
1.)1998年,禁止向海洋倾倒污泥的法律生效, 英国和西班牙受到的影响最大。
2.)欧盟规定,适用于各成员国,沿海地区10,000人及以上相当污水处理规模的污泥处置,在2005年以前,至少要对污泥进行二阶段的处理。
3.)由于更多的家庭,楼房和再施工接入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厂内净化步骤的增加,导致了需要处理的污泥量的增加。
4.)由于接受了德国垃圾处理的技术规范,规定不允许堆放有机物含量>5%的物质,因此要求对污泥进行热处理。这一法规已于2001年1月1日在瑞士和荷兰生效,而其他大多数欧盟国家也会在2005年生效。
5.)与目前讨论污泥农用化相反,更多的在谈论污泥中滋养物的停留时间,以及滋养物的来源,比如说,一方面有磷盐,另一方面,有重金属,分泌物,农药残留物,屠宰场的病菌(尤其是疯牛病)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