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流域或跨流域的洪水利用措施
1.建立洪水优化调度网络体系
在有条件的地区,将几条河道串联连通,通过闸门控制进行优化调度,将一条河的洪水分入另一条河或其他几条河,削减洪峰,充分发挥各河道堤防的防洪效益,并对洪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分片补充地下水,缓解缺水矛盾。
结合跨流域调水工程实施跨流域分洪,在地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我国河流由东西走向的“川”字形变成可跨流域的“井”字形河流,用南方的洪水解决北方缺水问题,变废为宝,改善生态系统。
2.建立洪水利用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水资源价格机制。水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与原料、工具有同等的意义,都是商品,应具有其本身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水价格的配置资源的功能,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制订水资源的价格政策。
转变防洪观念,在流域内保护重点,适当放弃非重点地区。一方面给洪水以空间,确保重点地区的安全;一方面在时空上增加洪水与地面接触,补给地下水,充分利用洪水资源。对于非重点地区,发展耐水产业,推行洪水保险,将渗入地下的洪水按照一定的价格,抽取供给工业、农业等各行业利用,收取的水费纳入保险基金中,作为来年洪水保险的部分赔付费,对受淹地区给予一定的补偿。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高效、有力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目前,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城市与农村分割,“多龙管水”的体制使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得到科学、合理的配置和利用,为此,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建立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作为保障。其次,以流域为单元,以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为指导,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