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一种有限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迅猛发展,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了环境的污染,破坏了生态平衡,并且已经开始给人类造成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灾难。水环境的污染也在日趋加重,使本来就十分短缺的世界淡水资源更加紧张;加上水的利用不合理与用水的浪费,使世界正面临着水的危机,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去年三月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二届世界水论坛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海牙宣言》,就呼吁世界各国尽快采取行动,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并确定目标、战略和实施进度。可以看出,水的危机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我国水资源总量约2800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300多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四分之一,同时在时间和地域上分布不均,使我国一些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特别是99年以来的连续干旱,造成北方地区大面积缺水,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由于二十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水污染不断加剧,虽然近年来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基础设施的投人,但由于欠帐过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水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够有力,加之管理上的问题和矛盾,使我国的水资源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加快治理水污染,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是中国各级政府当前所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水资源的持续利用,也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党和国家领导对此也十分重视,江泽民主席1998年就对水资源问题作过重要指示,指出“要认真做好水的资源开发与节约用水工作,二者不可偏废”。在今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中进一步明确:坚持开源节流并重,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和措施,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去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城市的节水治污及水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作为负责有关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的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的这些指示精神,把工作切切实实地做好。
一、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地下水的开采量约占城市总供水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近几年来稍有下降。据1998年统计,我国城市地下水开采量为 6005.67万立方米/日,占整个城市供水量的
28.6%。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主要是北方地区和地面水不充足地区的城市,还有一些城市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水源。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是制定城市供水规划的重要内容,城
市供水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也是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仅是一个资源管理问题,也是一个规划建设问题,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不可分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水源井的布局,井位的确定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地下水的开采也要符合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同时,要严格控制开采量,防止地面沉降。任何城市和地区都应当按照城市和区域规划的要求控制打井,不能盲目和随便批准打井,否则不仅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和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同时也会造成地下水位的下降和地面沉降的失控,并引发一系列的严重后果,这方面已经有过不少的例子。目前一些地区以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名义,将城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及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从多年形成的城市规划建设这个体系中脱离出去,不顾城市规划的要求及城市供水的现状,在公共供水范围内仍随意批准打井,盲目发展自备水源,这不仅没有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而且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