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雨水系统改造规划对策
通过对目前南山区雨水系统存在的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拟订合理的工程措施与解决问题对策。
2.1原则
(1)在整治河道的基础上完善城市排水设施,提高城市排涝、排洪能力,逐步消除市区的雨涝灾害;
(2)选择合理的排水、排洪、防潮方案。用最经济的手段充分利用地形,结合城市防洪标准,严格遵守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散就近排入受水体;
(3)在经济、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城区的雨水排放尽量采取“平时自排为主、汛期电排为辅”的方式合理布置排水管道和设施。
(4)整个城区雨水系统的改造规划应结合城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做到以近期为主,近远期相结合,避免在短期内进行二次改造。
2.2设计标准根据南山区自然地形特点与社会经济地位,确定城区雨水系统的设计标准。
(1)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定:一般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降雨重现期T取1年,低洼易涝城区T取采用2年,特别重要地段如铁路、桥梁T采用5年。
(2)雨水地表综合径流系数Ψ老城区取0.6~0.65,新区取0.7。
(3)设计降雨历时t取10~15min。
(4)排洪按照《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区主要大型排洪道按100年一遇设计,如大沙河;已整治和已暗渠化的按50年一遇复核,达不到此标准,则按100年一遇标准改造。
(5)排涝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雨水24小时排干的标准。
(6)洪潮遭遇按以下两种情况组合,比较计算各干渠水力线。
第一种组合:设计频率洪峰径流与汛期平均高潮位遭遇。
第二种组合:设计频率最高潮位与多年平均最大洪峰径流遭遇。
(7)城区雨水管渠的水力计算,一般采用设计频率暴雨量与平均高潮位0.99m遭遇,并用设计频率暴雨量与汛期平均高潮位2.08m遭遇进行校核。对于抽排区泵站下游管渠水力计算,采用设计频率暴雨量与5年一遇高潮位2.32m遭遇。
2.3具体对策
(1)尽量利用已有的排水设施,局部增加现有管渠容量。对于成片现状地势低洼区(主要集中在旧村),由于集体改造代价太高,而且也不现实,建议近期设临时泵站,同时对合流管渠进行截流改造。远期在旧村改造的同时,逐步提高现状地面标高,重新设置分流排水管渠。
(2)尽快完善管道建设,坚持排水管道与设施建设和交通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加强排水管理,健全管理机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及时进行管渠、河道清淤,保证雨水排放系统的畅通。
(3)城区雨水系统规划应将城市排水、防涝、防潮统一考虑,鉴于南山区特殊地理位置,建议将以后规划填海区的雨水管(渠)设计标准提升为重现期1.5年,低洼区提升为重现期3年。
(4)全区雨水系统应统一规划,统筹考虑,统一标准。规划要有系统性、综合性和超前性。规划市政配套设施用地时应考虑扩建、改建的可能,适当留有余地,避免出现类似目前郑宝坑渠排水泵站选址困难的情况。
(5)考虑海床由于年年淤积,海底不断上升,而且受海潮顶托的影响,对填海区做好地面竖向规划,并尽可能地抬高雨水入海口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