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珠海市水务局机构设置的进一步完善

珠海市水务系统现行机构设置如图1。
珠海市水务管理局职能设置集中,一个科室承担的职能较多,这种设置不能很好适应将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借鉴其他城市水务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珠海市水务的自身特点,提出如下建议:
(1)水务建设与管理分为水务建设管理科和水务设施管理科
水务建设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水务工程的建设与验收,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水务建设项目的报建、主体工程开工审批及工程后评价;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管理。
水务设施管理科负责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河堤、海堤等水务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江河海堤和水务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水库大坝安全;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滩涂资源等。
①增设总工室:负责水务事务、水务工程与水务资产等技术管理与决策工作。
②增设科学技术科:研究水务工程施工、运营中的技术难题。另外,还应履行对外宣传与交流的职能,配合政府提高人民的水务意识,对外加强与国内外有关水务(利)部门的交流,吸收利用国外先进的水务科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促进珠海市水务建设的国际化,对内组织职工学习水务知识,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宣传企业文化。
(2)增设三个事业单位
横琴、万山、淇澳三个岛屿是珠海市经济重点开发区,但又是生态环境脆弱,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对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管理,应分别设立横琴岛、万山岛、淇澳岛的水务管理处,负责水务管理。
(3)增设局企业单位
①珠海市水务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珠海市各种水务资产。
②珠海市水务集团(公司):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
③珠海市水务投资建设公司(BOT模式):利用政府投资、集资、融资等资金建设水务工程。
④珠海市水务工程物质公司:经营水务工程物质设备。
⑤特许经营公司(TOT模式):水务资产的运营、管理、固定资产再投入、并参与制定
水价。上述机构设置规划建议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以满足珠海市现代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