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效率轻资金
2008年1月30日,中国内地第一家实行DBO模式招标的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日处理10万吨污水处理厂1座,日生产5万吨中水厂1座以及厂外配套管网52公里和泵站7座,工程总投资3.61亿元,资金来源于世行贷款。
在随后举办的“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DBO作为重点介绍的污水处理新市场模式而广受注目。
“如果采用BOT投资方式,可能会把单吨水价算高一些,因为投资要求回报,这是必然的”,天津创业环保(行情、资讯、评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启峰说。而采用DBO模式,则是以技术、运营方面的能力去获得项目的运营权,对政府和企业来说都是最划算的。这使企业更加专注于在技术、运营方面能力的提升,一些在行业内有运营优势的企业能够脱颖而出,只有它们才会中标这类项目。
实际上,2005年12月,在国务院发布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就提到了DBO模式——“要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的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污水治理或者设施运营”(第24条)。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这里所说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实际上就是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DBO模式”。
以美国为例,对于现有国营公用事业私有化改革的主要方式是外包运营权,而很少出售国有资产。对于新建设施多数是由政府投资和拥有产权,以DBO总包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合作经营者,较少引入私人投资。而在国内,主要方式仍是出售国有资产或采用BOT等方式引入私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