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强化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推进生态市建设,形成了重点工作有突破、常规工作有进展、突发性工作有措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
1、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实施重大环保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六大战略之一。成立了巩固并深化“创模”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庆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制定了《大庆市巩固并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指标逐项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单位,规定了完成时限。市政府与16个市政府职能部门和8大企业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2002年以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协调会议,集中研究解决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等40多个方面的疑难问题。市人大每年都组织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国家、省、市三级人大代表针对“创模”成果巩固深化和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视察,市政协领导深入到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工作调查研究。市纪检委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和行风评议活动,监督推进了环境保护工作。为了有效推进工作,我市实行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和生态审计制度,把生态建设列入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考核范围,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环境政绩”,取得了较好效果。
2、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加大环保投入。市委、市政府出台各项重大决策时,都要充分听取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将环境保护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在大庆市“十五”、“十一五”规划中都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储备了一批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十五”是大庆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时期,到2006年,大庆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20.3亿元。市委、市政府和各大企业,结合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建设生态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完成环保投资累计达145.49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6.3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45.55亿元,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1.79亿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1.85亿元。
二、落实“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和“1231”工程
1、完成“十五”环保计划中的年度计划。将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纳入到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了分解,并且逐步实施。主要实施的污染治理项目有:炼化分公司低温热利用项目,投资4452万元;大庆炼化公司日处理1.2万吨的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建设,投资近4000万元;油田公司杏十二污水站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投资4000万元;油田公司206套污水回收装置,投资600万元;石化公司自备电厂1、2、3号机组除尘器实施改造,投资6000万元;大庆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投资1500万元;大庆粤海晓雪啤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投资1200万元;石油管理局投资1.6亿建设日处理8万吨的西城区污水处理厂,2006年6月份开始投入使用,年实际污水处理量1000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2290吨。
2、实施松嫩平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依据松嫩平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办法,完成盐碱地造林3.8万亩,龙虎泡等16个湖泡围湖造林1.43万亩。以“西北风口”和肇源嫩江沙地为重点的沙区造林35万亩,沙区治理取得明显效果。全市5年来累计草原改良40万亩,退耕还草50万亩,新建人工草地30万亩,全市1034万亩草原全部实施禁牧,牛羊结束了原始放牧时代,开始进入舍饲时代。实施“三化”盐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采取围栏封育、种草等形式,综合治理“三化”土地150多万亩。
三、依法加强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1、开展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环保局的要求,自2003年10月份开始,我市开展了环境容量核定工作,现已完成水环境容量核定和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为了推进测算工作,专门成立了测算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进行技术指导,制定了《大庆市地表水和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总体工作方案》,《大庆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和总量分配技术方案》及《大庆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方案》。对全市7条排水干渠和地表66个泡沼170多个点位进行调查、监测。经过对污染源数据、监测数据、气象数据、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等一系列数据分析汇总,制作出全市水环境状况分布图及电子版地图,形成大庆市水环境容量技术报告和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报告,并已通过省环保局验收。
2、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我市地处安达闭流区,市内无天然河流。随着油田的开发和城市建设,自70年代开始先后建设了以嫩江为水源的北部、中部、南部三处引水工程,和“三引”工程相配套,修建了大庆水库、红旗水库(归省水利五处管理)、东湖水库和大龙虎泡水库四座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我们组织有关区、县环保部门,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4个地表水源和12个地下水源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省环保局《关于报批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组织开展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工作,并结合区划工作对大庆水库、红旗水库和东湖水库进行检查。已经按确定工作任务和要求初步完成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和保护区划分工作,并以市政府文件呈报省政府批准。自2001年以来,大庆水库管理处利用国家贷款,市政府拨款等方式共投入资金约1.7亿元左右用水泥墙对库区进行围栏以及护坡、清淤、种草、种树等项工程,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旅游、游泳等一切污染水源的活动,对水库实施封闭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水源人为污染问题。东湖水库也投入一定资金,对库区外约40米处用铁丝网进行围栏,三年内共清除水草千余吨。各水源地所在区、县环保部门每月进行一次例行监察,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加大了水源地环境监测频次,每月进行一次例行监测,并投资140万元在大庆水库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了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应对能力,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2005年11月21日,环保局党组得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具体措施,决定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环保专家赶赴肇源县,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污染防控工作,安排应急监测车3次赶赴哈尔滨协助省环保局开展水污染监测,收到省领导好评。
3、开展“省级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启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启动并开展了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根据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大庆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庆市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2006年,大庆石化分公司和大庆石化总厂化工厂申请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经企业自查和市级审核,达到申报条件,待省环保局的复核验收。
启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环保局的要求,组织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核定工作,我市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13家,2006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3家。已确定的3家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审核组织,完成了人员培训,通过大庆环境保护公众网公布了名单。目前,按计划基本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预计2007年6月份,提出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