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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回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认识不足,缺乏系统规划
对解决缺水的措施,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偏重于开辟传统水源或跨流域调水,对污水回用等非传统水源和节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同时缺乏有效的宣传和引导,使公众和部分决策者对中水产生健康的担忧、心理的障碍。由于认识的不足,很难将污水回用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导致在污水资源化的建设上缺乏较为系统的规划。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城市污水回用规划指标体系,各地规划缺乏可操作性的依据。在济宁市城市给水排水规划中虽然涉及了污水回用工程,但论述简单,缺乏可操作性和指导性,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收集资料,把污水回用规划做得系统、科学、合理。
4.2 建设资金缺口大,投融资渠道不畅
由于污水处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既涉及到污水处理厂内的生产设施、设备的投资,又涉及到厂外的污水截流管网系统、回用水管网系统的投资,因此对资金需求较大。济宁市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4044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000万元,资金缺口6448万元,致使建设周期拉长,截污管网建设未能跟上,造成污水处理厂“吃不饱”的现象,目前每天处理仅12×104
m3/d。如再加上深度处理设施和回用水管网系统的投资,资金缺口更大。从目前投融资体制来看,污水处理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事业,投资主体主要局限于政府,而对民间的投资机制鼓励不足,导致投资渠道的单一,资金严重匮乏,也制约了污水回用的进程。
4.3 缺乏有效的运营管理体制,运营困难
济宁市污水处理费由供水部门代收,交到市财政,然后由市财政划拨到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处理厂制水成本1.16元/m3(包括折旧等费用),经营成本0.65元/m3,年运行费用2847万元,而每年收到的污水处理费1080万元,远不能满足正常运行所需费用,并且有时也出现市财政拖欠或挪用污水处理费的情况,致使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行。如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将直接导致其后的中水设施也无法正常运行。
4.4 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
我国长期实行的低水价政策,导致水资源价格的形成与水资源供需的实际情况脱节,城市给水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营资金负担沉重。目前济宁市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为:生活用水0.36元/m3,工业用水0.46元/m3,商业经营用水0.65元/m3。标准偏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尚难满足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更谈不上形成合理利润、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水价改革的政策引导,并明确提出了将污水处理费尽快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的要求,但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按上述要求调整到位尚需时日。
4.5 污水回用法规政策不健全
污水回用需要健全的法制保障和全面管理,而在我国两者都很薄弱。城市污水回用工作,单靠政府行为,必然动力不足;单靠市场推动,没有政府引导,也必然难见成效。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行为,出台和健全污水回用法规和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回用水工作。
4.6 污水回用技术标准不完善
我国的城市污水回用工程建设起步晚,工程设施设计、建设的标准、规范均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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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及建议
5.1 对污水回用进行全面规划
在制定城市给水排水规划和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时,要把污水回用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其中,把污水这个非传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或者制定专门的污水回用系统的总体规划,以突出其重要地位。污水回用问题涉及面很广,涉及水资源工程布局、城市建设、产业结构、技术改造、工程投资、经济评价等多方面,所以要做好全面规划。在做污水回用规划时,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可以选择一些比较容易操作、效益好的项目先行实施,比如距离回用水厂较近的、可以用回用水的工业企业,可优先考虑。
5.2 合理定价,实现污水回用市场化运营
要实现市场化运营,水价是主要因素,合理的价格机制能够对回用水的需求产生经济激励,同时回用水的价格又决定了污水回用企业能否得到足够的收益以满足其财务平衡的需求。目前自来水价格偏低,造成用户对水资源缺乏正确的认识,节水减污积极性不高,水源浪费严重,也直接阻碍了回用水的使用。因此应建立合理的自来水水价格体系和回用水价格体系,科学合理地核定成本,改变水价过低的不利局面,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根据“按质定价、保本微利”的原则,将各种水源的价格拉开,尤其是自来水与回用水应有较大的差距,使水资源的利用趋向合理,促进污水回用的市场化进程。
5.3 推进融资市场化
根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推进济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水回用工程建设的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确保建设资金的稳定来源,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确定企业投资主体,建立投资利益驱动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多种经济成分参与,使污水处理与回用由单一的政府投资和管理走向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形成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5.4 健全法规政策与技术标准
为保证污水回用能够落实,需增加一些强制性的法规和规范,使回用水项目的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城市回用水技术指标体系和适度超前的标准、规范,根据不同的回用水用途,确定不同的处理技术和工艺。
5.5 推进技术创新
污水回用,关键是回用水能用。目前污水回用力度不大,技术方面是一个原因,深度处理的技术还有待提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污水处理技术也应该不断创新,对一些较难处理的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应进行多学科的联合攻关。对如何提高效能、降低成本,也需要在技术上提供支撑。通过加强科研与推广,把污水处理与污水回用的工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使污水回用尽快实现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