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 | 水务大会 | 中国水协 | 新闻 | 专题 | 企业之窗 | 求职招聘 | 会展 | 招标信息 | 行业分析
·学术 | 学术论坛 | 行业手册 | 专家 | 书籍 | 行业图纸 | 论文下载 | 软件 | 通知公告 | 工程范例
·交流 | 资料搜索 | 业内辩论 | 点评 | 留言 | 在线投稿 | 网站服务 | 会员 | 友情链接 |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都市世界 能源世界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市场调研 >> 
 
论水权交易制度
时间:2008-01-02  来源:  作者:
 
水世界论坛
 

    
二、 水权交易的若干法律问题
    
(一)水权交易的原则
    水权交易有自己的一系列原则,任何交易只能在这个原则体系中进行。如果违反这些原则进行交易,则视其为非法交易。这一系列原则也是保证用水者的合法利益和水资源分配的合理性的前提。
    1.
交易目的合理性原则。水权的本质是用水者对水资源的使用和收益的资格,水权的流转就是为了满足更多人对水资源的需求。因此,用于交易的水权最终只能用于合理的目的。也就是说,通过交易所获得的水权不能再交易,只能用于生产和生活过程。这样一方面促使水资源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配置;另一方面,促进用水者采取节水技术。国家在进行水权初始分配的时候就必须对申请水权的用水者的申请进行核查,以保证在水权初始分配的时候能够最大的满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同时,也要避免形成水权垄断现象的产生。只有用水者通过采取节水措施节约下来的水权才能进入水权交易市场流通,国家对进入水权交易市场的水权有审查的义务。
    2.
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优先原则。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环境生态用水优先,关系到社会的正常发展和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以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为交易目的的水权交易中,国家的相关政策要给予一定的倾斜。即在此类水权交易中,政府对交易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手续要从简从快。只有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才能实现水资源配置的合理化目标。
    3.
交易公示原则。水资源是一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资源,所以水资源的信息必须对社会进行公开,水权交易亦必须如此。从水权交易的初期开始,就必须将交易的信息公之于众。交易前,出让水权方要将出让的水权信息在媒体上公布;交易后,国家应该定期公布近期水权交易的情况和水权变动的情况。以便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二)水权交易市场的性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十五期间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想合理配置水资源,就必须发挥水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作用,促进水权合理流通,解决水权初始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均衡问题。对于没有水资源继续开发潜力的地区,只有通过水权交易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新的用水需求。
    
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首先要认清水权交易市场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水权交易市场是一种准市场。其理由是水权交易市场是一种即不同于传统指令配置也不同于完全市场准市场。政府在水资源分配中扮演着参与者的角色。在水权交易过程中是水权的代表者,是交易主体。[1]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政府主导着水权交易的方方面面。比如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中,参与者是两地的政府,合同的协商、签订无不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但是,这是由于当前水权分配不明确,水权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而出现的现象。随着水权确权的进一步深入,水权与水资源所有权进一步分离,国家在水权交易中就不应过多的干涉。要建立起一个具有竞争的水权交易市场,政府的参与最终只会导致水权交易变成行政计划分配,丧失了水权交易市场建立的初衷。为确保水权交易的顺利进行,政府在水权交易中不应过多的参与。政府将水权分配给用水者之后,水权就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的权利。水权的再分配就应该放到市场中进行,新用水者在没有水权可分配的条件下,在水权交易市场中购买水权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有剩余水量的用水者也可通过出让水权获益。
    
水权交易的协议的达成及价格的商定和交易时间、地点的确定都应由交易双方协商完成,政府不应出面干涉。出让水权的人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和其他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因为水权交易不同于水权的初始分配,它是具有剩余水量的用水者将通过节水技术节约下来的用水量放到市场上去流通,以期获利。而且,该项获利可以弥补出让者因采取节水措施而投入的资金。水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对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协调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政府在水权交易中的地位
    长期以来,我国在资源分配方面实行国家计划,所有的资源配置都必须经过国家之手。所以造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凡是资源分配都要国家插手,国家在资源配置方面起着主导作用。但是,水权交易市场要求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国家在水权交易中应当从主导地位退下来充当水权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而不是过去人们常常认为的参与者。
    
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水权交易市场不能是由民众自发组成的民间市场。国家在组建水权交易市场方面必须发挥重要作用。原因有三:其一,水资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有关水资源的各种信息必须得到正确反映,以保证国家在制定规划时所依据的数据是准确的。如果水权交易市场不是由国家出面组织的,而是用水者之间私下的交易,必然会导致水资源信息得不到正确、及时的反映。作为《水法》中一项重要制度的流域规划和供求规划制度的实施就会遇到障碍;其二,水权交易市场由国家出面组织是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虽然应当鼓励水权的自由地流通,但是对于水权的黑市交易必须严厉打击。因为水资源的稀缺性使水资源在初次分配中不一定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水权交易的目的是使水资源的通过这种再分配方式得到更合理的配置,而水权的黑市交易会使水权交易价格被过度提高并可能出现垄断的现象。只有在国家组织的水权交易市场上,国家才能在水权交易出现违规现象时及时出面干预;其三,只有在国家出面组织水权交易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国家对水权交易的监督作用。由于水权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使其不同与别的商品,水权交易必须在国家的监督下进行。其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水权出让方在交易前必须在水权交易市场的组织部门进行登记并发布公告。该组织部门应当是水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具有能够审查交易目的之合理性的能力和资格。另一方面,水权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必须到水权登记机构进行水权变更登记并在当初授予水权的证明材料上注明变更情况。这样国家能够及时对水权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解,发现违规交易现象并采取措施。
上一页 页码:[<< 1 2 3 >>] 下一页 共3页

支持网站发展,请协助点击以下广告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业内交流
更多关于 论水权交易制度 的资料
· 什么是水权? [2008-10-28]
·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赴义乌进行水权交易调研 [2008-08-04]
· 宁夏试点水权转换:农业节水置换工业用水指标 [2008-07-28]
· 淘金水权市场 [2008-07-21]
· 郑州从洛阳引水 搅热市场化水权交易 [2008-07-17]
 
水世界企业推广服务
热点专题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解读

植物进行污水治理的探讨
最新更新论文
最新图纸更新

排水检查井施工详图

某办公楼给排水成套图纸
·排水检查井施工详图
·某办公楼给排水成套图
·河南某铸锻厂车间给排
·某24层大厦给排水消
推荐书籍
《中水工程实例及评析》
作者:北京市城市节水办公室
内容简介:北京市节水方案 中水工程实例及评析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06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62082号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Email:chinacitywater@126.com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814
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导航 - 投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