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日前,省水利厅厅长张硕辅接受采访时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就全世界来说,水短缺甚至水危机已成为许多国家发展的制约因素。联合国第58届大会确定2005年-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10年,敦促各国、各地区更加关注与水相关的问题,实现与水相关的目标。
就全国来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刻不容缓。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2200立方米,列世界第121位。在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达到150座。在缺水的同时,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却在不断增长,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就我省而言,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也有着现实和紧迫的意义。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一是用水效益低。我省人均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水质污染严重。湖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2006年对全省主要江河开展的水质监测表明:Ⅳ类以上水质河长占监测河长的三分之一。而且,不少人的水资源保护意识、节水意识十分淡薄。尽管长株潭地处湘江下游,枯水期也曾出现供水紧张的状况。类似这一状况的还有娄底、邵阳、怀化、吉首等重要城市。浪费水资源,不仅造成局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污染加剧,也增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包括取水耗水成本和水污染处理的成本等。
张硕辅说,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是对我省水资源状况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我省坚持防污、节流、开源并举,尤其是把防污、节流放在突出位置,在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利用制度,划分了水功能区,出台了《湖南省水资源调度方案及系统建设规划》,岳阳市、邵东县等地启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等。节水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省农业用水实现零增长和负增长;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已经连续3年下降;城镇生活用水跑、冒、滴、漏及浪费现象有所减少。
总体来看,节水延缓了总用水量的增长势头,防污遏制了水资源质量状况不断恶化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但是,我省的节水、防污水平与水资源形势相比,仍很不相称,全民的用水观念与宝贵的水资源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主要表现为:一是节水的战略地位、全民的节水意识不高,公众参与不够,与水资源形势不相适应;二是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欠缺,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节水的内在激励机制,与节水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节水管理体系不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与实现全面、全过程节水管理的需要不相适应;四是经济结构调整和节水工程建设力度较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节水的力度赶不上用水增长的幅度、水污染加剧的程度和水生态恶化的速度,水资源形势丝毫不容乐观。未来我省用水量,尤其是工业和生活用水,将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一步增加,如不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水资源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张硕辅认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矛盾的根本出路,也是减少污水排放的重要措施。
当前,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我们面临着很好的机遇。一是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个机遇。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根本而有效的战略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抓住这个战略机遇,力争节水型社会建设走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前列。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这个机遇。国家的“十一五”蓝图,提出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标,一个是约束性的,要求到“十一五”末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30%%;一个是预期性的,要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这是国家五年计划或规划中首次直接而明确地提出水资源效率的指标和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些目标,积极落实有关要求,把挑战转化为机遇。三是我省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列入考核指标这个机遇。为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考评,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统计局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列入全省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将万元GDP用水量列入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四是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这个机遇。在2002年《水法》基础上,国务院去年颁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两项基本制度。贯彻落实这个条例,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