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业固体废物
2007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353.91万吨,综合利用量7258.99万吨(其中包括利用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达96.08%,处置量131.68万吨,贮存量166.55万吨,排放量约2600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35.05万吨,综合利用量99.45万吨(其中包括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37.05万吨,贮存量811.48吨。
七、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土壤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232Th、226Ra、40K及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与天然本底水平保持一致,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2007年,省环保厅对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等设施保护距离之外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田湾核电站外围环境连续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核电站周围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陆地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水平、海洋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水平在本底统计涨落范围内。
八、专栏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省政府先后出台《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将减排指标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和重点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狠抓减排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各地建成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9万立方米,减排COD5.5万吨;实施196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程,减排COD3.5万吨;完成524.7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工程建设,新增年脱硫能力11.2万吨。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全省累计关闭了2713家污染严重的“小化工”;关停小火电机组105.9万千瓦,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86.2万吨,分别完成“十一五”淘汰目标的35.3%和26.0%。大力推进管理减排。531家国控污染源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装置,省市两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基本建成。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全省COD排放量削减4.87%,SO2排放量削减7.9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2007年5月下旬,无锡太湖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亲临太湖流域视察,并分别召开会议,就做好应急治理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方面,采取调水引流、控源截污、捞藻清淤、建设应急水源、严密监测预警等一系列应急治理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另一方面,狠抓长效治理,扎实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制订下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打好太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一是修订颁布《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治水、科学治污。二是制订出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积极推进各项重点治理工程,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8座,开工建设28座垃圾处理厂,166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成投运。四是加大太湖治理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太湖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要求太湖地区各市、县(市)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五是制订实施《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在太湖流域胥河等河流的7个断面开展试点。六是启动88个治太科技项目,抓紧建设太湖流域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七是落实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苏南五市政府签订了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沿湖各地普遍建立了治污“河长制”,市、县(市、区)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入湖河道的“河长”,承担限期改善水质责任。
继续推进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的治污工作。淮河流域80项重点治污工程,已建成71项,完成率88.8%。高邮造纸厂黑液塘治理、江都垃圾填埋场搬迁、南水北调截污导流等一批重点治理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实施方案中的102个治理项目,已完成90个,完成率88.2%。
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共关闭影响水源地安全的排污口36个,取缔违规建设项目39个,清理有毒有害危化品码头19个,日供水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三)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
组织开展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划工作,全省共划分12类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472个,占国土面积23.38%,并初步建立了地理信息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全省共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地市级10个,县级8个,总面积61.1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02%。完成了全省生物物种资源第一阶段调查,基本摸清了全省栽培植物、家畜家禽种质资源、观赏植物、药用植物、水生生物物种资源现状,发现了一批生物新种、江苏新记录以及部分遗存地方的特色品种资源。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对以“六清六建”和“三清一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共有6018个行政村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61个县(市、涉农区)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理机制。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73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150个、“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495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3320万亩。建成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6个,解决了22.3万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建立农村地表水环境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农村水环境状况。加强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治理,共整治农村工业污染源4746处。
(五)环境政策创新
深化环境价格改革。财政部、环保部同意我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推进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工作。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废气排污费从每当量0.6元提高到1.2元,污水排污费从每当量0.7元提高到0.9元,促进企业由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转变。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省环保厅联合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将环境行为逐步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常州、盐城、泰州3市完成环境“圆桌对话”试点,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江苏省区域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思考和研究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
(六)环境监察执法
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环境执法目标考核体系。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0多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83件,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534件。清理了50个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文件和7起错误做法。环保行政罚款额和排污收费总额分别达3.45亿元和17.2亿元,较上年增长163%和32.3%。全省受理12369环保热线投诉79206件,立案53448件,结案53289件,结案率99.7%。
(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把苏北化工项目的准入门槛从2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切实加大开发区环境管理力度。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对开发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6个开发区,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省环保厅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预审上报)260个、报告表296个。